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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崗礦三項舉措學貫《條例》 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2024-04-12 0

自公司宣傳貫徹《煤礦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暨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召開以來,平崗礦始終堅持把學習貫徹落實《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從業人員的自覺行為來抓,牢牢把握安全生產這一根本原則,注重在學習中領會、在領會中落實,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依法全面積極開展各項工作,不斷推進《條例》落地落實,推動煤礦安全長遠發展。



隱患排查——補短板強弱項

為確保《條例》在煤礦貫徹、在基層執行、在一線落實,平崗礦第一時間制定印發了《平崗礦宣貫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實施方案》的通知,修訂完善了管理制度,明確工作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為主線,壓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全員深刻理解并規范執行各項規定,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在具體舉措上,平崗礦堅持以學促干,力求把《條例》融入到安全生產管理的各個環節,轉化為落實主體責任,依法生產、依規管礦的行動指南。針對當前礦井安全生產實際,成立了由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安全職能部門牽頭的專項檢查組,分赴基層各單位對礦井各項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把脈問診、對癥下藥,通過全方位檢查、立體式剖析、實打實整改,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提升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水平。

目前,這個礦按照《條例》,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的相關要求,先后完成了“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排查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及時的整治處理,為《條例》的進一步推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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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增強事故預防能力

“安全生產的受益方不僅是企業,更是個人。只有將安全意識和安全法規根植于腦、安全標準內化于心、安全操作外化于行,才能降低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出現安全緊急情況時,自己才不會手忙腳亂,才能保證安全處置。”掘進區1202綜采隊員工閆榮福在參加完落實《條例》“靶向式”培訓后有感而發。

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工作,只有通過持續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和處理事故的能力,才能從根本上實現安全生產。《條例》下發以來,平崗礦以安全培訓為切入點,按照“煤礦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的規定要求,結合各專業生產特點,制定了詳細的培訓計劃。先后開展了“每日一講”“應知應會”等活動,延伸增加了模擬演練、視頻反“三違”等多項培訓內容,以多方位、多角度、多層級授課的形式,確保每一名參加培訓的干部員工都能夠“聽得懂、吃得透、會運用”。與此同時,這個礦還充分利用內部優勢資源,安排了有技術、有經驗的專業人員現場講解設備安全使用常識、注意事項等,將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把工作現場變為學習講堂,推動培訓效果落到實處。

不僅如此,為了保證《條例》的順利推進,這個礦領導班子成員還深入基層帶頭學,以全文貫徹式、亮點解讀式、互動提問式等方式學習宣傳《條例》內容,引導干部員工深入學習貫徹《條例》內容,增強安全法規意識,不斷推動從業人員由“知道向做到融合”。截至目前,平崗礦各基層區隊已組織學習培訓30余次,切實把學習宣傳《條例》轉化為狠抓煤礦安全的自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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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建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條例》第一章第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煤礦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煤礦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工藝的推廣應用,提升煤礦智能化開采水平,推進煤礦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自2019年按照公司發展智慧化礦井的相關部署,平崗礦緊扣時代發展脈搏,提出了依靠信息化、智能化技術,加速推動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的戰略構想。相繼完成了井下萬兆環網傳輸,生產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獨立組網,建設了WiFi6網絡及精準人員定位等一系列智能基礎建設,在煤礦生產保安全、提效率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今年《條例》對發展智能化工作提出了進一步規范。為落實相關要求,平崗礦又對智能化建設工作進行了再部署。主要以推進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技術、礦區地質災害與智能監測預警、裝備系統融合升級為核心,建成具備智能感知、智能決策、自動執行的智慧煤礦體系。具體是以東部區14#智能化工作面為亮點,統籌推進核心技術創新,增加采煤專業智能化輻射范圍;利用SOS微震系統,對全礦采掘工作面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發揮“智算”平臺作用和平臺統計功能,杜絕“跑冒滴漏”;利用現有監控設備,實現AI場景管控;將煤礦業務結合AI賦能,努力打造成智能化、經濟化、規范化、高效化的數字管理平臺,為智慧礦山建設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撐。目前,平崗礦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已經建成,SOS微震系統、綜合管控平臺已在日常生產中發揮實際效用,其余相關項目也在有序推進。

下一步,平崗礦還將以落實《條例》“五到位”為要求,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繼續加強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生產等“全鏈條”安全管理工作;繼續對煤礦安全制度、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教育培訓、勞動待遇保障、安全設施和設備、危險作業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的規范,確保《條例》落實落靠,取得實際效果。